《成都市社区集中治丧场所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1-10-14
来源:成都市民政局

《成都市社区集中治丧场所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规定民政部门作为殡葬事务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殡葬事务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要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各级公安、工商、国土、卫生、城市规划、环境卫生及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有关殡葬事务的管理工作。2020年12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88号)出台,提出要推动殡葬服务进社区,形成政府推动、社区运作、机构参与、群众受益的社区殡葬服务网络,打通殡葬服务最后一公里。

推行社区集中治丧,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引导群众革除丧葬陋俗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移风易俗、提升市容市貌的重要方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社区集中治丧工作,打通殡葬服务最后一公里,满足市民群众治丧需求,市民政局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市民群众的需求起草了《成都市社区集中治丧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社区集中治丧场所的定义、建设、管理以及相关部门职责。

二、编制思路

一是保证合法性,本文件严格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编制,具有充分的合法性;二是强调合理性,本文件在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我市殡葬设施的实际情况,广泛征求了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民政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保障了文件的合理性;三是强化可操作性,本文件特别提出了部门职责,为相关任务完成提供有力保障。

三、制定过程

文件起草过程中,市民政局充分了解了国内4个直辖市和15个副省级城市以及其他城市的社区集中治丧政策。按程序征求了市委社治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民政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意见,经专家评审、法律审查及风险评估后,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并经市民政局第17届第43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2021年8月24日,市民政局与市委社治委、市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成都市社区集中治丧场所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成民发〔2021〕17号)。

四、主要内容

《成都市社区集中治丧场所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明确了社区集中治丧场所的定义和属性;第二部分涉及社区集中治丧场所的建设;第三部分明确了社区集中治丧场所的管理;第四部分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能职责;第五部分为附则。

五、特色亮点

《成都市社区集中治丧场所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社区集中治丧场所的定义和功能,有利于对群众治丧活动进行规范管理,改善市容市貌。

《成都市社区集中治丧场所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村(社区)党组织可引导村(居)民议事会依规按程序使用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开展移风易俗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殡葬领域移风易俗,树立绿色、文明殡葬新风提供了政策支撑。

六、区(市)县相关部门要做的工作

各区(市)县民政部门负责督促指导镇(街道)履行建设责任,镇(街道)对社区集中治丧场所的运行进行监督。社治部门负责指导村(社区)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和移风易俗工作。其余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加强政策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社区集中治丧工作顺利开展。

本文件自2021年9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解读机构:成都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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